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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學校校務發展計畫及業務需要,根據各處室所提供之各項工作經費需求,參酌財力資源,審慎籌編預算,送董事會審議通過,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備查後依法執行。按時編報各種報表及決算,以期發揮會計管理功能,達成教育目標。

一、 一般性工作

預算編列公開化。依預算編列流程,編報年度預算案,俾能配合校務推動及加速校務之發展。
配合各項校務計畫之執行,依據有關法令、制度規定,控制單位預算經費之支用、內部審核及帳務工作。
各項代辦業務之辦理,其經費收支,依據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及有關法令規章予以控制、審核及列帳,俾使代辦經費之運用能達到預期成果。
各項會計表報,依照規定期限編報。
年度決算之編製、分析、陳報。
二、特殊性工作

依據有關法令規定,加強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財物流程之稽核工作,期使以有限經費達到最大經濟效益。
定期將各計劃預算執行狀況資料提出檢討,以掌握工作進度,改進缺失,期使各計畫進度與預算分配相契合,促進績效。
充實會計資訊系統軟體、硬體設施,以節省人力物力,提高工作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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